10月7日,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克志主持召开全省电煤保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栗战书的重要批示精神,听取全省电煤电力应急临时调节措施执行情况汇报,分析问题,完善措熊猫体育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电煤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副省长禄智明、蒙启良、孙国强、辛维光、刘晓凯、谢庆生和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电煤生产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进入7月以来,贵州遭受自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旱灾,致使全省水电装机基本丧失发电和调峰能力,全省电力供应完全依靠火电支撑,给做好电煤生产供应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多方征求各方意见,制定了电煤电力应急临时调节措施,并于9月29日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到10月6日,应急临时调节措施初见成效,电煤保障形势出现积极变化,但也存在煤价不确定,补贴措施不明确,部分企业持观望态度,购煤存煤积极性不高等不理想、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到9月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3.6%和33.6%,但死亡人数仍居全国第一,重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占全国的30%,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会议指出,保障电煤供应和加强安全生产都是事关全省发展全局的大事,必须充分认识保障电煤供应和加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千方百计保障电煤供应,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毕节地区和贵州永贵集团在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同时,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其成功经验得到副总理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推广。这充分说明,只要思想认识到位、标准建设到位、工作统筹到位,就完全可以实现保障电煤供应和加强安全生产两不误、两促进。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一是关闭小矿和增加煤炭生产的关系。不能寄希望于依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甚至是非法小煤矿来保障电煤,而应主要靠大矿扩大产量、强化电煤调度来解决。二是扩能技改和整合重组的关系。对于符合条件的煤矿,加快推进扩能技改,建设期间不能生产,必须经过验收符合条件后才能生产;对达不到技改条件的煤矿,加快推进整合重组。三是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的关系。在强化经济手段,尽可能通过市场调节化解电煤供求矛盾的同时,坚决有力地使用行政手段,保障电力供应和群众的冬季生活用煤。四是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全省各级各部门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当前保电煤、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完成好电煤和电力生产供应任务,同时统筹兼顾,安排好群众生活用煤和其他企业用煤。
会议强调,要用统筹的办法进一步抓好应急措施的落实,保障电煤供应,确保到明年6月30日省内不拉闸、不限电。按照这一要求,到今年10月15日,要确保省内日均供电量达到2.3亿度,日增加供电量3000万度,争取全省日均供电量达到2.5亿度;全省正常运行的火电机组达到1600万千瓦以上;到10月20日,全省电厂每天进煤争取达到22万吨左右,到12月20日确保全省电煤库存达到600万吨。围绕上述目标,一是要加强统筹。省有关部门要抓紧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市(州、地)、县(市、区)和每一个电厂、每一个煤矿,相关地方和单位要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二是要增加产量。煤炭企业要科学合理组织,扩大煤炭生产,确保完成、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电煤供应计划。火电企业要认真履行电煤采购的主体责任,按照省里确定的电煤采购和储备计划,足额采购电煤,同时最大限度保证机组出力,保障电力生产供应。贵州电网公司要加强电力供应调度,增加省内供电量,千方百计保障省内用电。三是要政策配套。根据优质优价原则,合理确定电煤市场协商价,协调电力和煤炭企业供求。按照火电机组大小,按每度电不低于5分钱的标准对火电企业给予补贴。加快工作进度,减少工作流程,火电企业补贴兑现和出省价格调节基金返还时间不超过1个月。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措施各项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完善。要强化对小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四是要区域平衡。落实产煤市(州、地)电煤供应与电力消费协调挂钩机制,强化毕节、六盘水、黔西南等重点产煤地区的保供工作,确保100%完成工作任务。五是要尽快到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地)、县(市、区),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将各项目标任务尽快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尽快落实省内供电量、存煤和发电机组三项要求,使全省电煤保障工作局面有根本性好转。
会议提出,要按照“打非法、查违章、治瓦斯、建标准、强责任”的要求,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力争两年内摘掉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国第一的“帽子”。要加大煤矿关闭整合重组力度,年内再关闭96对产能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通过整合关闭9万吨以上煤矿60对。对非法煤矿、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煤矿,关闭一律不予补偿。在加强小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大矿安全生产工作。要严肃查处违章行为,严禁非法违法生产,严禁违规审批联合试运转,严禁违反煤矿生产安全规程进行生产,严禁放松监管或对抗监管,严禁弄虚作假、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要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突出做好瓦斯治理工作,认真贯彻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12字方针,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按照标准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设备,全面排查瓦斯事故隐患。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狠抓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实,认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建立煤矿安全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综合采掘和机械化采掘,加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培训。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官煤勾结和腐败问题。
会议要求,要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保生产、保电煤、保安全,协调企业抓好应急措施落实的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省能源局要抓紧调查研究,尽快出台贵州整合煤矿和稳定煤炭生产的政策性文件,省各有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相关工作。要强化督促检查,省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应急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省政府报告。要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对市(州、地)、县(市、区)两级有关负责人的约谈机制,对在期限内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
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省物价局、贵州电网公司、省安监局的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省直有关部门、部分中央在黔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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