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体育app为切实加强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皋政规[2013]1号)精神,经成本监审和集体审议,现将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屋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产生各类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
1、建设施工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将其运至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处置场所的,按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经管理部门批准,允许自行解决堆放场所的,减半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
建设(施工)单位需委托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代运费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代运方协商议定。建筑垃圾代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2、装饰和修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业主单位或个人应按以下标准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户次不超过2.00元/平方米;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户次不超过3.00元/平方米。
建筑垃圾处置费由本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收取。收费单位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要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各收费单位要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费的管理。所收经费专项用于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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